善用平均成本法三點注意

美國近日有3間中小型銀行倒閉,風暴更蔓延至歐洲的大型銀行瑞士信貸集團。瑞士央行最初表示借出500億瑞郎予瑞信冀能解決危機,豈料未能平息市場恐慌,結果在央行協調下,由瑞銀宣布以30億元瑞郎收購瑞信,成為近年最大一宗銀行合併事件。

港基金持瑞信AT1債數量少

瑞信避過清盤倒閉危機,惟這宗交易也掀起另一漣漪。事緣當局表示瑞信投資者要承擔部分損失,AT1債券要全數撇賬,總值達160億瑞郎。AT1債券屬可換股債券,債權人權益理應高於普通股股東,可是今次普通股股東卻可獲得瑞銀股份,雖然價格十分低,但並非「渣都冇」,反而AT1債券投資者手上的債券全部變廢紙,成為最大損失者。

筆者從不同渠道統計,知道本港最少有數隻基金持有瑞信相關資產,如果是AT1債券,便需為此撇賬,雖然受影響基金的數量,比持有矽谷銀行資產的基金為多,可幸持有的瑞信AT1債券數量不算多,絕大多數都是佔總資產1%以下,理論上影響不大。瑞信危機表面上暫告一段落,是否真的完全沒有後遺症?尤其是歐美通脹仍然高企,加息是否已經去到終點是未知之數,這場由加息引起的銀行危機,會否如此輕易完結?

筆者近日接觸一些基金經理,他們都認為目前市況不明朗因素頗多,建議投資策略應審慎為上。筆者因此提醒客戶,考慮轉攻為守,例如把資金轉到一些具防守性的貨幣基金,等待市況回穩再轉回其他股債基金。

不過,也有一些選擇每月供款、可承擔較高風險的客戶,向筆者表示不太擔心基金價格下跌,因為在平均成本法之下,可降低買入成本,當危機過後基金價格回升,將有機會大賺。

不適用於非周期性資產

的確,平均成本法是跌市分散風險的其中一個方法,但也要用得其法,不能盲目使用。一般來說,平均成本法只適用於一些反覆但長期走勢向上或是橫行的資產,對於周期下行的資產,便要慎防「愈買愈跌」。

例如一些基金只是主題炒作,未必具有周期性,就像過去幾年疫情下,口罩及消毒相關行業大行其道,現時疫情退卻,要等下一個疫情出現,不知何年何日;又或一些失勢股份,像從前的思捷環球(00330)、電訊盈科(00008),股價由高位插水後恐怕永遠回不了從前的價位,這類資產便不宜使用平均成本法。

成功須持之以恒

另外,資產價格波幅愈大,平均成本法的威力愈高,例如某基金價格10元,下個月跌至6元,以平均成本法,買入價平均就是8元;如果基金價格波幅細,本月是10元,下月是9.8元,平均成本法下只是9.9元,效果便不太顯著。尤其現在流行的派息基金,計及派息除淨,基金波幅一般會小於累積型的基金。既然平均成本法未必發揮到效用,倒不如一筆過投資,買多些基金單位,多收幾個月息可能更划算。

最後一點,平均成本法要成功,必須持之以恒,機械式地定期買入,買入資產數量亦需相同。假如不夠自律,便有機會在錯的時機買入了大量蟹貨,如此將很難翻身。

(原文刊登於2023年3月25日 信報<保險解碼>善用平均成本法三點注意》)

善用平均成本法三點注意